关于组织2020年“银饰品中银含量的测定” 能力验证计划(NSTC256-004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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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标委会 2020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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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首标函[2020]04号 关于组织2020年“银饰品中银含量的测定”能力验证计划(NSTC256-004)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: 为了加强全国各实验室间的横向联系,统一实验室测定贵金属含量的技术水平,维护首饰质检行业的信誉和形象,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(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)和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2020年首饰行业能力验证计划,项目名称为“银饰品中银含量的测定”,计划编号为NSTC256-004。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相关事宜如下: 一、本次能力验证计划要求参加的实验室满足以下条件: 1. 遵守本能力验证的政策和程序。 2. 具备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贵金属含量检测所需仪器设备。 3. 配备2-3名从事相关检测工作2年以上技术人员。 二、能力验证计划基本情况: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样品为高含量(995.0‰~999.5‰)和低含量(900‰~930‰)两件样品。共分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样品中的银含量,结果需提供不确定度,实施时间为2020年6-7月; 第二阶段采用化学法测定样品中的银含量,实施时间为2020年7-8月。 推荐标准:第一阶段GB/T 18043-2013《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》,第二阶段低含量样品采用GB/T 18996-2003 《银合金首饰中含银量的测定 氯化钠或氯化钾容量法(电位滴定法)》或GB/T 17832-2008《银合金首饰 银含量的测定 溴化钾容量法(电位滴定法)》,高含量样品采用GB/T 38162-2019《高含量银合金首饰 银含量的测定 ICP差减法》。 但不限于以上方法,建议实验室采用日常检测方法。 三、费用 此次能力验证费用为: 第一阶段:2件样品合计500元; 第二阶段:低含量样品800元/件,高含量样品1500元/件(含银标准样品),可任选1件或2件样品; 两个阶段全部参加,费用优惠至2500元。 请将此次能力验证费用汇至以下账号,汇款须注明“能力验证费”。发票将与样品或结果通知单一同送(寄)往贵单位。 名称: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 税号:91110105MA0021B94R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 银行帐号:0200345509100032704 四、其他事宜 (一)为保证此项能力验证按计划顺利进行,请有意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各实验室接到通知后,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“NSTC256—004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(见附件)” 及能力验证费用的银行汇款回单的复印件邮寄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发送至指定联系人。 请各实验室确认“报名表”上留有联系人及其手机、传真、邮箱等详细信息,如因无法及时联络到联系人而造成的影响,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; 银行汇款回单上应注明汇款单位名称、发票抬头、汇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(特别是个人汇款、政府财政拨款、汇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抬头不一致的机构)。 (二)本次能力验证计划预计6月上旬发放第一阶段能力验证样品,并要求参加机构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后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;预计7月中旬发放第二阶段能力验证样品,并要求参加机构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,请各参加机构做好相关实验准备。 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2号 邮 编:100101 联系人:罗跃平 电 话:010-64843499 / 010-64864800 Email:tc256@njc.com.cn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2020年4月10日 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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