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18年“贵金属首饰检验员”培训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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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NJQSIC 2018-0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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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首(培) [2018]1号 关于举办“贵金属首饰检验员”培训班的通知 各质检机构负责人: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特种行业检验、鉴别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的要求,使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能够依法持证上岗,从事检验、鉴别等工作。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特针对质检机构贵金属检测人员举办“贵金属首饰检验员中级工、高级工” 的培训班。 一、培训对象:从事贵金属首饰等检测岗位,用抽样或全数检查方式对金银铂钯等贵金属饰品的质量(贵金属含量、重量及外观)进行检验、鉴定的人员等。 二、培训内容和教材: 采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行业职业技能考核培训统一教材《珠宝首饰检验与评估》。内容包括:工具、量具、衡器、检测设备的配备与使用;正确识别饰品的设计、制作与检验方法;贵金属首饰检验(金、银饰品含量测定);编写检验报告。 三、申报条件: 1、中级工申报条件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4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。 2、高级工申报条件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四、报名方式: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寄至我中心。 五、收费标准:中级工2800/人、高级工3500元/人、技师4800元/人(含教材、资料、培训、考核、评审、认证证书),外地学员食宿自理。如需帮助联系住宿,请在报名时说明。 六、证书:凡参加培训考评鉴定合格者,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贵金属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。证书中标有级别、职业岗位,可上网查询、无须年检。该证书是贵金属首饰检验、鉴别人员重要的任职资格和上岗凭证,是用人单位聘用、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。 七、培训时间及地点: 中级工、高级工2018年5月14日8:30在我中心报到。每班20人,培训、考核共6天,5月19号考核。 技师报名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人联系,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于3月30日之前提交论文。2018年5月21日8:30在我中心报到,培训、答辩、考核共6天。 八、联系方式: 电 话:(010)64871971 传 真:(010)64870362 地 址: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2号
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8年2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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